六安市霍邱县男子张亮(化名)在倒车时不慎将一个4岁男孩卷入车底,导致孩子伤重死亡。日前,霍邱县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张亮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据悉,案发后,张亮主动自首,并与死者近亲属达成了调解协议。3月29日9时许,配货员张亮驾驶厢式小货车到霍邱县鑫昱汽修厂送货,当卸完货后,张亮像往常一样将货车从通道倒离汽修厂。熟料每次都安全无视的驾驶过程,这次却酿成了大祸。在倒车过车中,张亮没有注意到汽修厂老板四岁的儿子余某在通道处玩耍,不慎将余某卷入车轮之下,造成余某重伤。
事发后,张亮随即开车将余某送往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救治,但由于受害人余某受伤过重,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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