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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按照省ZF的部署,我市将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全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立等工作,明年3月底前颁发全市第一批不动产权证书。
据了解,由市、县(区)国土局牵头,住建(房产)、农业、林业等部门配合,明年1月开始,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做好统一登记准备及实践演练工作。从明年3月1日开始,依照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依据、簿册、表格、证书开展登记业务,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实现“新开旧停”。“新开”即: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开始工作,土地、房屋、林业等不动产登记都要在新窗口统一受理并颁发统一的不动产产权证书。“旧停”即:原国土、房产、林业等部门的旧窗口停止工作,不得再办理任何不动产登记业务。同时,对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整合,对各类登记软件系统进行融合对接,按照登记资料数字化、多部门业务协调实时互通互享,以及预留链接全省统一信息平台接口的要求,由市、县(区)国土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现有登记发证管理系统完善升级,以及开发新的不动产发证应用系统;严格执行国家、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的要求,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业务联动,通过数据交接接口、数据抄送等方式,实现国土资源、房产、林业、农业等多部门业务协同,土地、房产、林地、承包土地等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整合各类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市县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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