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1052
  • 回复3

[六安民生] 霍邱:朋友借钱“跑路” 债主讨债上法院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0-17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李某与赵某是多年好友,2013年9月赵某以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李某借款60000元,约定按月利率10‰付息,借款期限为一年,即2014年9月赵某向李某还款本息67200元。借款到期后,李某多次向赵某催还借款本息未果。无奈之下,李某将赵某起诉到霍邱法院,要求赵某还钱。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想尽各种办法仍未联系到被告,便登报公告送达了开庭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并依法缺席进行了开庭审理。赵某未作答辩,在举证期限内未向法院提交证据。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李某借给赵某60000元,有借据为证,双方借贷关系明确,约定利息符合法律规定,被告赵某依法负有清偿借款本息的义务。据此,法院依法缺席判决被告赵某偿还原告李某借款本息67200元。(侯威亚)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5-10-17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借钱跑路,你还怎么找到他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17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跟电影一样,还真有跑路的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17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别接给他,反正也不还你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微信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