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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号,金寨县白塔畈镇马窑大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女司机刘某醉酒驾车,将行人杨某受伤,随后逃离现场。她将为此付出不小的代价。
10月11号晚18点30分许,刘某驾驶车牌号为皖N75287号小型轿车沿210省道由大顾店向江店方向行驶,途经白塔畈镇马窑路段时将横穿马路的行人杨某撞到,后在倒车准备转弯时又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杨某腿部粉碎性骨折,由于酒后驾车肇事,心中胆怯,事故发生后刘某便驾车逃逸。
“目击者 赵玉全:慢慢跑了但是他跑的时候速度不快,就在这个地方,以后这个人的自己家人又把这个被撞的老人抱到路边,后来打电话报警,把这老头送到医院去,这个路况平时不太好,因为车流量太多了。”
“伤者家属 杨浩: 然后我们就骑摩托车过去追赶,然后我们追上他了,把他拦下来了,拦下来之后我们就打110,大概过了十来分钟他们民警到了现场。”
民警赶到现场后,随即对肇事驾驶员进行询问,发现驾驶员脸色发红,身上有一股浓浓的酒味,经过医院抽血检测,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109.9毫克,达到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通过对嫌疑车辆进行检查对比发现,民警确定肇事车辆破损情况及其刮痕与现场物证相吻合。在事实面前,刘某承认了自己醉驾驶肇事又逃逸的犯罪事实。
“金寨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 蔡国志:肇事人是个女同志,今年二月份才学的驾驶证,她为醉酒驾驶,目前肇事人已被我们治安拘留,下一步等待她的还有刑事责任。”
民警介绍,刘某将面临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记者 | 金寨台 陈学杰 曹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