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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事儿] 舒城一男子为还债动'歪脑筋"伪造假合同,骗取10万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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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7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舒城县一男子为偿还他人债务而动起“歪脑筋”,其虚构事实与他人签订虚假合同,骗取人民币10万元。案发后,其良心发现又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归还了这笔诈骗款。结果,该男子因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经查明:2013年7月份,舒城县人贾某(化名)为偿还他人债务,向两位被害人谎称该县某村对外转让河道采砂权,诱使该二人投资合伙经营。为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贾某于同年9月份安排他人冒充该村村干部与被害人见面,以证明其已取得该村境内河道采砂三年的承包经营权,并让该“村干部”现场书写了承包协议,从而骗得被害人“出资”10万元;后贾某又用伪造的该村村民委员会公章加盖在“承包协议”上,并出具伪造的收据。9月18日,贾某与被害人签订了“合作协议”。
  案发后,贾某又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归还了骗取的人民币1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与他人签订虚假合同,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案发后,贾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其罪行,属自首,且返还了被害人的人民币10万元,并当庭自愿认罪,故对被告人贾某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朱秀玲  赵婷)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5-11-7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俗话说的好,不作不死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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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7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用脑子想一想,你能做道德,别人早就识破了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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