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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2799193875 于 2015-11-19 09:15 编辑
婚姻在乎经营,在夫妻处理与双方亲属之间关系上,要掌握好分寸且应小心翼翼,但往往处理不好将使事情变得糟糕。
寿县的蔡某某与史某某于2009年11月经人介绍相识,2010年2月两人喜结良缘,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两子。双方婚后外出打工生活,丈夫在浙江某公司打工,几年下来,工资较高,生活越过越好,本应幸福的家庭,但由于妻子史某某的妹妹与婆家闹矛盾,便搬到夫妻租的出租屋内一起居住,时间长了,夫妻俩发生矛盾并有加深之势。2015年9月,双方儿子过生日,亲朋好友来祝贺吃晚饭,妻子史某某坚持等小姨子下班一起吃,丈夫蔡某某考虑客人等时间过长,做主开饭,双方发生吵闹。小姨子回家后认为不尊重她,结果导致双方发生吵打,矛盾激化。此后,妻子回娘家居住,双方冷战,男方屡接不回。2015年10月,妻子史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经人介绍结婚,婚姻基础一般。婚初双方关系尚可,但后来随着生活负担加重,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双方只要加强沟通,改正各自的缺点,夫妻关系应该是正常的,但由于原告妹妹介入双方的生活,双方在处理与亲属间的事务上不稳妥,造成小夫妻矛盾加深,并且未能及时化解,致使双方法庭相见,水火不容。近日,在法官调解和好无效情况下,两人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了妥善安排后,和平分手。本来可以不分手的夫妻,在未能正确处理好与双方亲属之间的关系,一对鸳鸯就这样可惜的劳燕分飞了。(刘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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