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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5.10.2日上午驾车由六安开往淮南,在城北高速路口附近被皖NA7329的自卸车追尾。报案后木厂交警队来现场处理,让我把车开到4S店修理,当场判定我无责,对方全责。让我次日去拿事故认定书。
事后对方保险公司到4S店查勘定损,后来我在联系大车车主就一直拖延时间不去保险公司理赔,然后我自己出钱到4S店提车。现在已经接近两个月了,大车车主不接电话,当时木厂交警队也没有扣留大车,现在大车随意在外行驶干活。
我想问下,像我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咨询律师说要承担律师费,这样我还自己贴钱。明明我是被追尾现在还要我出钱去起诉,如果这样那以后是不是有责任的一方就耍无赖不处理等着对方去起诉?对此还有一点困惑,为何木厂中队不扣车,导致后来大车司机处理不配合以至于现在问题的产生。 请相关部门给予解释,并帮助处理 谢谢! (转自 百姓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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