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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案,小芳是一名抑郁症患者,但是她却在今年6月份到8月份屡次顺手牵羊,司法鉴定所鉴定认为其在案发时辨认与控制能力无明显削弱,故小芳仍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015年6月22日17时许,小芳到张某开的电玩城内,趁店内无人,从吧台抽屉里盗走现金400元。2015年6月23日7时许,小芳到刘某的母婴店里,趁店内无人,从柜台抽屉钱包内盗走现金10000元。2015年6月25日,小芳到李某的家中,盗走钱包内的现金20元、港币500元、美元1元。2015年6月29日9时许,小芳到唐某的蛋糕房内,从吧台提包盗走红色钱包一个,内有现金900元。2015年7月底的一天15时许,小芳到王某的汽修美容店内,盗走收银台抽屉内现金200元。2015年8月初的一天14时许,小芳到余某的家中,趁人不备,将客厅桌子上钱包内的现金2325元盗走。
因为小芳偷的都是住的离得不远的乡亲,而且多数店铺都装了摄像头,所以之后陆续有人找上门要回了丢失的钱财。
小芳丈夫反映,小芳是精神病患者。经安徽高诚司法鉴定所,被鉴定人小芳患抑郁发作,受疾病的影响,虽记忆、理解、判断能力较常人稍差,但在案发时辨认与控制能力无明显削弱,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小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小芳能坦白认罪,并主动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一审判处小芳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人民币5000元。(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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