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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青年男女经过网络聊天相识相恋后结婚,婚后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妻子一气之下一纸诉状递交到法院。近日,金寨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离婚纠纷案件。
据原告陈某诉称,其与张某四年前通过网络聊天相识不久后即登记结婚,次年生育一女取名张某某。婚后与张某常为家庭琐事发生吵打,现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故要求与张某离婚并抚养婚生女张某某。庭审中,张某则认为其与陈某经网络聊天相识,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婚后,其事事依顺陈某,双方关系较好。今年5月陈某虽然因小事与其争吵后离家,但是两人分开时间较短,双方感情没有破裂,请求法院驳回陈某诉请。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与张某系自由恋爱结婚,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双方应当珍惜现有婚姻。当双方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时,应加强沟通、相互理解、相互支持,而非简单地以吵打方式予以解决。双方无深层次和根本性的矛盾,夫妻关系仍有改善的可能。陈某未提供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有力证据,考虑到张某愿意努力修复夫妻感情,故对陈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遂依法判决驳回原告陈某的诉讼请求。(韦良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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