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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事儿] 寿县一男子多次容留两女卖淫,获刑三年 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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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4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寿县法院审结一起容留他人卖淫案件。
  基本案情:2013年夏天至2015年2月份,被告人薛某多次在其租住的房间内,容留姜某、吴某某卖淫。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薛某在其租住的房间内多次容留他人卖淫,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容留卖淫罪。被告人薛某容留两名卖淫妇女多次进行卖淫活动,依法应当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档内给予刑事处罚,并处罚金。鉴于被告人薛某当庭自愿认罪,根据被告人薛某的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及其悔罪表现,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判决被告人薛某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熊丽)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5-12-14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寿县这类的新闻特别多啊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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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4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卖淫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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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4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作死就不会死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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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4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作孽不可活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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