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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男人,谁能容忍妻子红杏出墙,即便是妻子与他人关系暧昧。寿县小强最近因此事不胜其烦。
2014年初,小强经樊某、张某介绍与小芳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2014年7月,双方经见对方父母,征得家长同意后许下婚约。2015年2月,两人按农村风俗举行结婚仪式,开始同居生活。共同生活后,小强称发现小芳经常通过QQ和他人暧昧聊天并私下约会,双方关系越来越紧张。2015年3月,小芳带上衣物回到娘家一去不回。
愤怒的小强一气之下来到法庭,要求和婚约妻子小芳解除同居关系,同时要求小芳及小芳母亲返还彩礼款70000多元。
在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小芳同意解除婚约及同居关系。小芳及小芳母亲李某返还小强各项彩礼款共计10000元;小芳的各项陪嫁物归小强所有,三金归小芳所有。(汪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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