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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的一天下午,张某正在村中玩耍,不料却被人拖入旁边的房中,并被强行拉到床上实施了奸淫。施暴者正是同村的汪某,且汪某已年逾七十。因张某年龄较小且精神存在障碍,事后并未将此事告诉家长。见事情未败露,2015年11月的某日,汪某再次将途经门前的张某喊入屋内实施奸淫。后汪某的暴行被张某家人发现,汪某被逮捕。
裕安区法院依法审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汪某明知被害人系患有精神发育迟滞的幼女,仍对其实施奸淫,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依法对其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判决汪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晁研 六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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