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苏埠法庭承办法官利用午休时间,成功调解了一起二次起诉离婚案件,在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法官的再三努力,原被告终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赵某(女)与被告林某(男)于2005年在无锡打工期间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2007年5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育有一子。因被告疑心较重,加之婆媳关系不和,夫妻常为琐事发生争吵,2015年5月,原告赵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被法院以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为由驳回请求。但双方的关系并未因法院的判决而得到缓和,仍在两地打工生活,鲜有联系。2016年3月,赵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承办法官在送达诉讼材料时,通过谈心,发现双方并无重大分歧,且都放不下孩子,婚姻仍挽回的余地。在开庭当天,特意通知双方提前到庭,一方甘做原告安静的倾听者,让其得到充分的倾诉,并抓住时机,向其释法明理,勾起原告对婚姻美好生活的回忆;一方做被告的教育者,让其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对家庭尽到应有的责任,让原告得到更多的关心和爱护。经过长达四小时的努力,原告终于解开心结,将多年的艰辛和委屈宣泄出来,被告也认识到自身的错误,深感愧疚直至泣不成声,该案最终得以和解。看到温馨的画面,法官也露出会心的笑容,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via六安新闻网 梁新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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