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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豪车、住豪宅、家族企业资金雄厚、任性叛逆……3月30日,22岁的雷蕾(化名)在重庆北部新区公安分局鸳鸯派出所见到聊了半年的“高富帅”,发现与照片中的人完全不同。想着陆续汇去的23万元,卡里只剩50元的雷蕾真想一耳光抽上去。
和男网友聊半年汇款23万
22岁的雷蕾家住两江新区鸳鸯,父母在外地做小生意,家境殷实,雷蕾大学毕业后便在父母的公司帮忙。
去年8月,雷蕾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汪某,两人互相添加成为好友,言语中,汪某透露出对雷蕾有意思。一次,雷蕾在朋友圈发布一则消息,朋友弟弟生病需要募捐,汪某赶紧“挣表现”,立即捐款400元。雷蕾觉得汪某很善良,对他产生好感,觉得对方值得交往。
因经过一段时间的信息互动,从汪某的聊天和朋友圈发布的消息中,雷蕾发现汪某是年轻富二代。时常出入高档场所,还有豪车座驾相伴,雷蕾深信不疑。汪某对雷蕾展开猛烈追求,很快两人确定关系。
相处不久,汪某告诉雷蕾自己赌博输掉300万,父亲一怒之下将他的银行卡冻结。自己还在创业初期,生活很难维持,婉转透露出需要雷蕾资助。深陷甜蜜爱情中的雷蕾自然要和对方“患难与共”:从第一笔800元开始,直到最高单笔30000元“借款”,雷蕾都毫不含糊。
雷蕾前后共给汪某转了23万元,其中还有10多万是透支的信用卡。银行卡上只剩50元的雷蕾终于冷静了下来,觉得有些不对劲,最终选择了报警。
第一次见真人是在派出所
因3月30日,雷蕾来到北部新区鸳鸯派出所,她告诉民警,半年内她被一个从未谋面的网友汪某骗走23万元。
根据雷蕾提供的信息,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对“汪某”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最终证实,除了“汪某”的名字真实以外,其余“高富帅”的身份背景,甚至连样貌都是虚构的。
民警推断,汪某应该不知道雷蕾已经报警,便以雷蕾的名义约汪某到火车北站一家快捷酒店见面。当汪某进入酒店房间时,早已等候多时的民警一举将其抓获,从雷蕾报警到抓获嫌疑人汪某不到24小时。
随着案件进一步深挖,警方初步查实汪某半年时间内共诈骗5名女孩,涉案金额逾百万。民警通知雷蕾和其他女孩来派出所取证时,有3名女孩还坚信汪某是爱自己的,不会是骗子,有4名女孩还是第一次见到汪某。
对不同妹子有不同手段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汪某承认自己通过社交软件扮演“高富帅”,交代了对5名进行诈骗的犯罪事实。
“高富帅”汪某今年28岁,没有固定工作。大约一年前,他做微商失败,没有经济来源。2015年起,他从网上搜索豪车、豪宅的照片装点自己的微信,下载网上帅气的男神照片冒充自己。成功伪装成“高富帅”后,就通过社交软件网上交友,在取得网友信任后伺机骗钱。
他从微商群里搜索出物质条件好的女孩儿,多选择年纪轻,涉世未深,单纯善良的女孩。已经查实的5名受骗女孩年龄均在20-25岁。她们中有的家里认为年龄大逼着成亲,想尽快结交男朋友;有的被微信帅气男孩和豪车、豪宅的照片所吸引蒙骗;有的被嫌疑人嘘寒问暖的温情所打动。而汪某根据每个女孩儿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进行诈骗。
对于雷蕾,汪某就采取温情攻势。“聊天中,他对我特别温柔。”汪某天天对雷蕾嘘寒问暖,雷蕾心里有郁闷想要倾诉,“暖男”汪某总是第一时间回复,立刻开解她。雷蕾觉得,汪某善解人意、温柔体贴。
直到善良的雷蕾逐步掉进“温柔陷阱”,汪某编造出被债主追杀、去澳门做生意需要路费、被派出所抓了需要保释金、被高利贷绑架需要赎金等各种谎言,能变卖的东西都已经卖掉,让雷蕾给他打款周转。
为了让雷蕾打消怀疑,还一人分饰多角,用不同的微信号虚构“干妹妹”“表哥”“姐姐”等身份添加雷蕾聊天,告诉她现在汪某的处境有多艰难。
雷蕾打过去最高的单笔借款3万元,她还满心歉意,卡上余额所剩无几,担心自己现在没有能力再帮他。
警方:不要被网恋迷惑
汪某真人其貌不扬,穿着朴素。当雷蕾在派出所第一次见到“汪某”真人时,没想到和照片上“高富帅”差别那么大,“真想给他两耳光”。 目前,犯罪嫌疑人汪某因涉嫌诈骗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北部新区警方提醒,一些涉世不深的年轻女性由于缺乏防范意识,容易被犯罪分子通过社交软件编造的谎言所欺骗,成为不法侵害的对象。
因此在网络交友时一定要保持警惕,不要被网络恋情所迷惑,更不要轻信陌生人。一旦发现自己网上交友被骗,一定要及时向警方报案,提供线索。
六安一“孩他爸”冒充“优越男”行骗
四女性“中枪”
六安的召君(化名)已逾三十而立之年,早已为“人夫人父”。在外打工期间,他不甘寂寞,竟想出奇招,冒充“优越男”,行骗色骗财之事,先后有四名女性“中枪”。
前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召君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召君把发妻和两个孩子留在老家,独自一人到深圳打工。2014年3月,他在某婚恋网站注册昵称,刊登征婚信息,自称“未婚未育、深圳户口、家庭富裕……”,并伪造了身份证。
很快,就有女性朋友被他的“帅气”所征服。他在博得女性朋友的信任后,就开始编造资金紧张等理由,多次以借款为名骗取钱财,然后,他更换手机号码,拒绝联系。
2014年3月至2015年8月,他先后以相同的手段诈骗四名女性,骗取财物共计29000元。2015年9月5日,召君被罗湖公安分局抓获。
罗湖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召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召君在归案后有坦白情节,其亲属已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遂依法作出了上述从轻判决。
缓刑考验期间,召君接受到霍邱县司法局姚李司法分局的矫正教育后,羞愧坦言:一失足成千古恨,真是对不起孩子对不起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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