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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固始县的陈某因涉嫌犯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被金寨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至金寨县人民法院,目前,该案已审理终结,金寨县人民法院以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4年3月,被告人陈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明知家住金寨的孕妇王某经非法鉴定确认所怀孕胎儿为女孩后,在自家后院私设的医疗室内,为其进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引产下一名女性死婴,收取费用3300元。
金寨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为获取非法利益,为孕妇进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其行为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鉴于其在庭审中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自愿认罪,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做出以上判决。(余晓玉 六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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