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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偶有当事人自作聪明希望通过规避管辖权来获取不正当权益,近日舒城县人民法院及时发现一起案件当事人虚假陈述规避管辖的行为,该案承办法官对原告进行了训诫并及时将该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兄弟法院。
4月15日上午,原告小刘来到舒城县人民法院万佛湖法庭声称要起诉离婚并当场向法庭递交了诉状。小刘诉称,2012年初,小刘和小陈通过互联网相识并于4月19日登记结婚。婚前双方没有实际相处,彼此并不了。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争吵不断,且被告是北方人不适应舒城的气候和风俗习惯。婚后一个月小陈就不辞而别,小刘多方寻找但至今下落不明。现双方已经分居三年多且没有子女,希望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该案受理后,陶法官认真翻阅了卷宗,发现卷宗中虽然有小刘户籍地村委会证明小刘和小陈婚后一直在该村生活和小陈离家出走三年,但是却没有小陈户籍信息,也很难确定小陈的经常居住地。陶法官发现疑点后及时去当地派出所查询被告小陈的户籍信息,查询后发现小陈户籍在甘肃省某县,于是陶法官向小陈户籍地寄出了相关应诉材料。数天后收到了小陈寄来的答辩状。小陈答辩称,小刘和小陈婚后一直在甘肃生活并育有一女,2016年春节后小刘不辞而别离家出走,即使现在提出离婚有管辖权的也是双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陶法官细心在普通人看来可能是谨小慎微,但是真是这种谨慎的态度让心存侥幸的小刘最终露出了狐狸尾巴。4月25日下午在陶法官的办公室内原告小刘在事实面前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李万林 六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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