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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校车不能超员,但是仍然有很多驾驶员对此置若罔闻!日前,交警三大队和双河派出所民警在路面管理过程中依法查处一起接送学生车辆严重超员违法行为,驾驶人李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受到刑事处罚。
事发当天,民警在巡逻至双河镇小松幼儿园附近路段时,发现一辆小型面包车,车内挤满了学生。执勤民警当即将该车拦停并依法进行检查。
【现场声】
我们是双河派出所的,把你的驾驶证行驶证出示下。这都是本双河街上的小孩子。小孩子一个一个下。123456......加上老师一共19个人啊。
经查,驾驶人刘某所持有的B1证还处在实习期,是六安双河人,所驾车辆核定载客7人,实际载客19人,超员达100%以上,属严重超员违法行为。
执勤民警立即联系该幼儿园负责人将所载学生转运,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中心校和乡镇分管负责人。
而当民警和这名驾驶员谈及校车超员的危害时,驾驶员刘某对于现行的一些交通法律法规显得很不以为然。
【现场声】
现在超载已经入刑了,刑法修正案有一条超限超过一定程度就要入刑,小车尤其管的严格。你平时开车不要驾驶证吗?我就在家门口开。你学习的时候就这样学的吗?在家门口开车不要带驾驶证吗?驾驶员必须要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才能开车,这是最基本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关于危险驾驶罪的新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目前,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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