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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年前,在梅山南路桥附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三人重伤,而肇事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就弃车逃逸。17年后,经过我市警方的不懈努力,将肇事驾驶员抓获。
1999年3月1日晚,在原梅山南路桥附近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犯罪嫌疑人陆某驾驶着一辆无牌无证大货车撞上了一辆运猪的农用货车,当时造成了农用货车三人重伤,其中一名年仅19岁的小伙子不幸截肢。而事故发生后,陆某就弃车逃逸了。
@交警一大队副大队长 万世礼:从1999年开始,一直到现在17年的时间,犯罪嫌疑人好像从人间蒸发一样,为了躲避我们的处罚,今年我们市局,支队再次把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作为追逃重点,我们大队开展了认真的摸排调查取证,在市局刑警支队大力配合支持下,经过我们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今天我们终于将犯罪嫌疑人从常州缉拿归案。
一起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却潜逃了17年。当记者问他为何要逃逸时,他的回答是怕赔钱。
@犯罪嫌疑人 陆某:当时家里刚盖的房子没得钱,不管赔多少钱,我害怕,当时听说交警队到我家来说的,三个人断了四条腿,当时没有钱,有钱哪会跑呢。
而在交谈过程中,记者发现犯罪嫌疑人陆某虽然表现出了后悔,但是对于后续的赔偿问题,他似乎并没有做好准备。
✍记者:有没有想过他们家人怎么办?
@犯罪嫌疑人 陆某:我肯定会给他一个交代的。
✍记者:这都过了17年了,除了钱的问题,其他问题有没有想过?
@犯罪嫌疑人 陆某:想过,对不起人家。
✍记者:你这17年了,才说对不起是不是觉得太迟了点?
@犯罪嫌疑人 陆某:我每年心里都觉得委屈,哪个不想回家呢,不敢回来。这么多年有没有想过打工攒点钱适当的赔偿点。我准备在。
✍记者:准备了多少了?
@犯罪嫌疑人 陆某:准备两个小孩上学。
✍记者:你现在有钱赔了吗?
@犯罪嫌疑人 陆某:就是我们赔的起的情况下我肯定赔,赔不起的话,我慢慢还。
目前,陆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交警一大队副大队长 万世礼 再次警告那些违法犯罪人员,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东躲西藏,只有投案自首才能回头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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