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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六从市发改委获悉,备受六安社会各界关注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将于6月28日上午8时30分在六安市白天鹅大酒店举行。到时来自全市24位消费者、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将围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等热点问题展开论辩。
听证项目名称
六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听证方案要点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区分不同类别,按用水量征收。
方案一:
居民生活用水0.25元/吨,行政事业用水0.20元/吨,经营服务用水0.20元/吨,特种用水0.15元/吨,工业用水月用水量小于3千吨(含)的部分0.20元/吨、月用水量大于3千吨小于5千吨(含)的部分0.10元/吨、月用水量大于5千吨小于1万吨(含)的部分0.05元/吨、月用水量大于1万吨的部分免征。
方案二:
居民生活用水0.30元/吨,行政事业用水0.20元/吨,工业及服务业和特种用水月用水量小于3千吨(含)的部分0.20元/吨、月用水量大于3千吨小于5千吨(含)的部分0.15元/吨、月用水量大于5千吨小于1万吨(含)的部分0.10元/吨、月用水量大于1万吨小于2万吨(含)的部分0.05元/吨、月用水量大于2万吨的部分免征。
城市低保等特困群体缴纳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先征后返。生活垃圾自行运至指定垃圾处置点的,按照其进场量计征集中无害化处理所需的费用。使用自备水源的,按其用水量或者其产生垃圾量的处理成本直接计收。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广大市民可致信至市发改委电子邮箱:hcfa338@sina.com,对听证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来源:六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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