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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舒城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该案的申请执行人系身亡聋哑人束某某的父母,被执行人吴某某亦系聋哑人。束某某生前与吴某某是好朋友,2015年6月8日晚,被执行人吴某某从厦门回到合肥,微信联系束某某,让束某某骑摩托车去合肥接他回家,后束某某在去合肥的路上碰撞道路中央隔离绿化带摔倒,经抢救无效死亡。
束某某死亡后,其父母因赔偿问题得不到解决,起诉至舒城县人民法院,经判决吴某某需赔偿17万余元,因吴某某未按判决履行义务,束某某的父母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立案后,承办人及执行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到被执行人吴某某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以及了解情况,经了解,吴某某亦系聋哑人,年近30岁,至今单身一人与父母一起居住,常年在外务工,母亲身体不好,卧病在床,二层楼房一层住家,二层还缺了一扇墙,执行人员遂和其父亲谈心,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经执行人员耐心做工作,其父亲愿意为其儿子出面解决问题,但提出家庭困难,判决的赔偿款又太多,实在是拿不出这么多钱,请求减少一点赔偿款,执行人员根据了解的实际情况与申请执行人沟通,通过与双方多次协调,终于促成双方和解,被执行人吴某某的父亲给付9万元赔偿款了解此案,双方对这一结果都非常满意。
至此,经过执行人员耐心工作,温情化解一起矛盾,得到了当事人双方的好评,亦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钟伟)
来源:舒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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