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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民生] 凤凰花园城,是谁给你剥削老百姓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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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6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由于下半年楼市风声水起,本人于2016年8月在城南凤凰花园城售楼部看中了一套房子,刚好一亲戚也准备在那买,售楼部小姐就说先交1000元,不然房子就被别人定了,经不住诱惑的我,犹豫了一下就交了,当时开发商开了一个收据给我,没有任何别的相关协议、合同,我当时还问售楼小姐这个钱可以退吧,她说可以。当天晚上,一家人再三商量之后,最终还是放弃购买了,并于次日就去找销售员退钱,她跟我说,我之前看中的那套房子卖出去了才能退,这二月一直索要无果,直到今天,我又再次找她,她告之我说经理不退了。开发商就能这样糊弄老百姓吗?根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消费者放弃购买的,商品房开发经营者应当全额退还预收的费用,未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因多方面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消费者放弃购房,商品房开发经营者应当全额退还预收的费用。我们老百姓该怎么维权,希望相关部门为我弱势老百姓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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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6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求扩散,求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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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6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现在的开发商有几个不是混世的出身?信奉的就是"流氓+无赖"逻辑.他们只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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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7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平静的海 发表于 2016-10-26 20:32
说实话,现在的开发商有几个不是混世的出身?信奉的就是"流氓+无赖"逻辑.他们只认钱。

是啊,今天还威胁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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