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当天,高速五大队周集中队在济广高速周集收费站开展日常执勤执法工作。9时30分左右,一辆号牌为豫EHJ567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由北向南驶入收费站,执勤民警发现该车在驶入收费道口之前,存在更换驾驶员的疑似行为,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要求驾驶员其出示证件,并依法对副驾驶人员进行盘问。但此时,两人并不承认刚刚有换座位的做法。
高速交警五大队民警 张海波:然后我们民警就通过我们辖区内的交警集成指挥平台的稽查布控系统,通过对车辆的轨迹进行查询,最终我们在济广高速上行线573公里处高清卡口看出了该车的过车高清照片和录像,确定了当时驾驶员为副驾驶人员。我们把这个证据拿到了他们面前,他们才承认了换座位这一行为。
但当民警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时,副驾驶人员表示自己没有携带驾驶证。
你没有证件开什么车呢?我陪我哥押车的。
这是我姑表哥,他累了我帮忙开的。
你可知道他是什么证?
我不知道,他要开的。
随后,副驾驶人员开始不断的向民警求情。
看下怎么处理,罚点钱算了可以吗?我们也不是故意的是不是。
你这不是故意的是什么?明知道自己不能开车。
对不起,下次不为例行吗?
我跟你说你这属于准驾不符,记12分罚款2000元。
别扣分罚点钱算了?
那不行。
事情发展到这里,民警按照程序,将两人带回大队,准备进行下一步处理。但就在这时,其中一人又开始和民警玩起了“躲猫猫”。
原来,民警在进行一般程序处罚前,需要对被处罚人进行身份核查,但需要接受处罚的副驾驶人员却一直在和民警绕弯子。
高速交警五大队民警 张海波:当民警要求他出示身份证件的时候,袁某十分不配合我们的工作,报了几个假的名字给我们,我们经过查询,的确不是他本人的信息。
按理来说,这样的处罚也就是罚款记分,为何副驾驶员不愿和民警吐露自己的真实信息?这里有什么特殊原因吗?经过民警的不断盘查,最终该男子说出了自己的真实名字。
高速交警五大队民警 张海波:我们通过公安网查询,他是一名网上在逃人员。继续追查下去,他才向我们道出来,他是2013年在浙江省丽水市,有一个交通肇事案件,逃逸了。
经查,该名男子为袁某某,河南安阳人,其驾驶证状态为锁定、注销可恢复,遂通过全国人口户籍系统、犯罪人员信息库、在逃人员信息库对其进行进一步核查。通过核查发现,袁某某2013年因交通肇事,被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公安局列为在逃人员。目前高速五大队已将袁某某送往六安市看守所进行临时羁押。
高速交警五大队民警 张海波:对于他的交通违法行为,因为他的驾驶证已经被吊销过了,所以就不存在处理他的违法行为了。
记者: 孙伟 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