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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安徽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人社厅联合发布的《按病种收费改革指导意见》自2017年1月1日起,急性阑尾炎、腹股沟疝等9类21种病种将在六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行按病种收费试点工作。
根据《意见》,2017年1月1日开始到4月30日前,六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对9类21种病种实行按病种收费试点工作。
按病种收费是指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以病种为计价单位向患者收取费用。其收费标准包括患者从诊断入院到按病种规范治疗出院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护理、床位、药品及医疗耗材等费用。
在我省试点的共有10市,另9个市为宿州、淮北、芜湖、淮南、滁州、宣城、安庆、池州、蚌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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