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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5日15时50分许,舒城县公安局五显所接到景山村干部报警称,在万佛湖景山林场段有一妇女跳湖自杀,具体情况不详。
接警后,该所民警带上救生衣、救生圈等装备迅速出警,赶赴现场。由于事发地点地势陡峭,又临近山坡密林,“时间就是生命”,民警在山林里飞快穿梭,以最快速度赶到案发点,只见一名妇女半身淹在水里,由于其跳湖地方地势陡峭,村干部拉住她一只手,一时半会也没拉上来。民警迅速上前协助村干部一起把跳湖妇女拉上岸,才发现她在自己身上绑了两块大石,上岸后该妇女面对民警询问只字不答,民警又在其随身携带的物品中发现手机,随后找到其儿子联系方式并打电话告知。
经了解:该妇女是因家庭矛盾一时想不开产生轻生念头,经过民警对其劝说以及教育,该名妇女已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鲁莽,并表示以后不会这么做,现已由其家人将其接回家。家人表示:如果不是民警伸手帮忙,后果可能不堪设想,并对民警表示深深的感谢。(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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