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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是一名基层干部并从事集镇管理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当前在农村许多乡镇,原本属于群众代步的小型电动车短途载客现象十分普遍,主要原因有:
一是价格便宜。小型电动车与面包车相比价格要便宜很多,群众贪图便宜选择电动车而舍弃面包车。
二是公交车过少。由于农村公交车班次少甚至没有公交通行,满足不了群众的随时出走的需求,小型电动车填补了这一空白。
但是,小型电动车载客容易引发许多问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一是交通事故,由于小型电动车车体重量较轻车体较窄,在转弯时容易发生侧翻;上坡时由于动力不足容易下滑翻车;大多数驾驶员年龄老化没有经过驾驶培训,安全意识淡薄,应急处置迟缓且超员超载严重,发生事故后果严重。二是理赔难,由于电动车几乎都没有办理牌照和保险等,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会出现理赔难等问题引发社会矛盾。
因此,建议要严格禁止小型电动车载客,主要对策有:一是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认识到小型电动车载客的危险性,引导他们乘坐有营运资质的客车;二是严厉查处,交警要定期不定期上路检查,对无营运资质的小型电动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防患于未然;三是增加运力,对农村短途线路没有通公交车或公交车班次少的,可引进社会力量,发放营运证,允许私人从事营运,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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