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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20时20分,县公安局张冲蓄能电站治安办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张冲街道老财政所四楼发生火灾。接警后,民警立即与消防大队联系,并赶往现场救援。 在现场,民警发现火灾现场已经是一片火海,情况十分危急。民警立即对围观群众进行紧急疏散,并发动附近群众共同参与救援,同时与青山派出所联系请求支援。民警和现场热心群众化通过接力的方法把河道里的水用水桶传递到四楼进行灭火,经过警民两个小时的奋战,终于将大火扑灭。由于扑救及时,组织得力,措施得当,本次火灾没有造成任何人员伤亡,群众财产损失也降到了最低。 张冲治安办和青山派出所全体参战民警不惧危险、奋力扑救火灾的行为赢得了在场群众的高度赞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