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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婴浑身带血被扔草丛,妈妈竟只有12岁!凶手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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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7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
四川宜宾发生了一件让人愤怒的事,
南溪区高速路桥下草丛中,
惊现一个刚出生浑身还带着血的女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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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婴为何被扔在冰冷的石板路上?
让人匪夷所思!
更想不到是——
女婴妈妈居然是个12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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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视频



经警方调查,
被遗弃婴儿的妈妈确认是一个12岁孩子,
为留守儿童,
父母均在外务工,
家里只有爷爷奶奶照顾她。


据其班主任介绍,
放假前女孩一直正常上课、参加课间操等,
从未请假,
未发现异常。
女孩爷爷奶奶也从未发现她怀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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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出生的女婴


@在宇宙里看地球:把那男的抓到!!!依法处置!!!


@今年一定要发论文:12岁的孩子!这是个受害者啊!


@冰雪无印8686:12岁?这是强奸未成年少女啊?


@大长腿姐姐:我想了无数个妈妈丢掉这孩子的理由,可是都不能接受,然而事实却比我想的还要可怕,我突然可以理解了……希望大家不要放过孩子的爸爸!


@辛未羊年91:所以在我公婆强烈要求把孩子留在农村,当留守儿童的情况下,我出了月子就抱着孩子回来了,自己生自己带自己养!


据悉,8月11号当天,女孩小敏(化名)感到身体不舒服,奶奶便带她去医院看病。经过长江大桥的时候,小敏跟奶奶说想上厕所,奶奶也没多想,让她一个人去草丛里方便。一直过了半个小时左右,小女孩才回来,跟着奶奶继续到医院看病。


整个过程中,奶奶对小敏怀孕,生孩子的事情都不知情。因为小敏不肯说话,暂时还不知道是谁对这个可怜的12岁女孩下此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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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已将女婴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小敏目前在家休息。
致小敏怀孕的嫌疑人尚未被抓获。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被弃女婴是无辜的,
然而,
面对这个才12岁的“妈妈”
我们也无从谴责!
毕竟她也是无辜的受害者。
留守儿童背后的原因和伤痛无能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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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世界可以很大,
大到装下广阔的天地,
孩子的世界也可能很小,
小的只容得下他们的爸爸妈妈。


父母再忙,
也请别逃避自身的责任,
别“妄想”用金钱补偿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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