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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年末,猎捕和销售野生动物的不法行为又见抬头。这不,前段时间,金寨县梅山森林派出所就侦破了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刑事案件。让民警没想到是,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去年也因为同样的违法行为被逮了一回!
10月底,金寨县梅山森林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在这个县污水处理厂后面的山场上有人架设电网非法狩猎。得知情况后,该所立即对架设电网的现场及周边进行仔细排查。
金寨县梅山森林派出所民警 闫纪岑:地上有一根地线,连接着铁丝,铁丝一直连接到后面的山顶上,大约有两公里,我们推断确实是有人在这里私自架设电网猎捕野生动物。 民警通过分析研判,认定这是一起使用便携式移动电源猎捕野生动物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会再次来到这里。随即民警立即兵分两路,一路在案发现场进行蹲守,一路在外围加强巡控。果不其然,第二天凌晨四时许,嫌疑人周某驾驶车辆出现在了犯罪现场,民警立即对其实施了控制。
金寨县梅山森林派出所民警 闫纪岑:车上有电瓶、稳压器、变压器,然后用多出来的电线把这三个连接在一起,就形成了一个电压很大的一张电网,当野生动物一旦触碰到这个电网之后,野生动物会被当场击死,然后变压器里面的警报器就会发出警报,如果人一旦触碰到这个电网之后,也会被当场击毙。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周某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但是他却并没有承认自己猎捕到了野生动物,而警方也并未查获,根据情况,只能以治安处罚来认定罪责。但是随着案情的进展,警方从周某的手机上获得了新的发现,原来周某的手机上保存了大量猎捕动物的照片。 金寨县梅山森林派出所民警 吴勇:查获了这些证据,这是野猪,这是猪獾子,周某对他猎捕的这些野生动物供认不讳。 进一步侦查了解到,原来周某在2016年12月犯过类似的案件。根据交待,周某非法猎捕的野生动物已有二十余只,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涉嫌非法狩猎罪。
金寨县梅山森林派出所教导员 刘中青:我们每一位公民都要做到严禁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贩卖食用野生动物,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请及时与我们警方联系,让我们警民一起共同维护生态和谐。 目前,周某已被刑拘,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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