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籍法人代表汪某科在安徽桐城市区龙眠街道有一家“水上”洗浴中心。2018年以来,桐城市公安局又多次接到举报:“水上”洗浴场所里有卖淫嫖娼现象。
警方几次出警均未发现违法活动,但通过进一步侦查,发现数名卖淫女仍居住在店内,并以此作为固定窝点,换了另一种更隐蔽的方式,继续从事卖淫违法犯罪活动。桐城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专案经营,秘密搜集相关证据,逐步掌握了“水上”洗浴中心涉嫌组织、容留卖淫的犯罪事实。
经过前期充分调查,前段时间,桐城警方采取统一行动,组成6个行动小组,明确分工,对该团伙实施集中收网,先后在“水上”酒店和“水上”洗浴中心现场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3人。在卖淫窝点查获视频资料信息等证据,收缴电脑主机3台、手机6部等。
这个团伙挣了300多万
经审查,该团伙机制健全,分工明确,以合肥籍大股东胡某斌、六安籍法人代表汪某科为首,招募杨某庆为经理、唐某和项某兵为值班经理,三人负责管理前台收银、现场处理收银纠纷和监控公安机关检查,史某玲为财务会计负责管理卖淫女每天违法收入,许某国、焦某光为领班,负责日常管理培训68号魏某、60号周某、59号代某、72号刘某等多名失足妇女,二人同时受经理杨某庆管理。
自2017年7月至案发期间,在“水上”洗浴中心二楼包厢及宾馆房间,许某国、焦某光组织多名失足妇女给李某等200余名嫖客提供A、B、C等不同项目的性服务,每个项目收取400-600元不等的费用。嫖客除现金支付嫖资外,可以直接刷前台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支付,收银员前台手机收到转帐信息确认收款成功。财务会计史某玲每天负责到前台核对前日失足妇女收入并将微信零钱提现至犯罪嫌疑人胡某斌微信绑定的银行卡。
此外,犯罪嫌疑人胡某斌提供给史某玲另一银行帐号,将“水上”洗浴中心日常开支打进此帐号,史某玲每10天和领班焦某光核算失足妇女收入(总营业收入的55%),胡某斌每月6号来洗浴中心和史某玲对帐,同意后史某玲每月分三次从此帐号将款转至许某国和焦某光提供的银行帐号。经办案民警调查,截止案发,犯罪嫌疑人胡某斌等人组织失足妇女在桐城市“水上”洗浴中心卖淫,共计非法获利300余万元。
自此,一个机制健全组织严密的特大卖淫犯罪团伙被揭开。
为躲避打击他们用尽心机
为了提高团伙内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该团伙除了正常薪酬外,经犯罪嫌疑人胡某斌同意,出具条据从财务会计史某玲处领取现金,按季度被发绩效给团伙成员每人每月2000元,年终还以发放红包的方式予以奖励。
在此次打击查处行动中,犯罪嫌疑人胡某斌和汪某科均不在现场,在上网追逃后全部到案。目前,该犯罪团伙共逮捕8人,行政拘留15人。至此,一个从事组织“一条龙”式的卖淫违法犯罪团伙被桐城警方彻底催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