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上午,裕安区法院一号法庭座无虚席,来自六安职业技术学院、皖西学院等高校近两百名大学生现场全程观摩了“6.29”聚众斗殴案的庭审过程,零距离感受法院庭审,以案学法。本次观摩庭审是裕安区法院“宪法宣传周”的一项重要活动。
9时许,随着审判长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本案三名被告人由法警押解到庭。公诉方指控:本案三名被告人刘某、李某某和沈某,于2018年6月29日凌晨,与在卡地亚湾小区沙塘盗采河沙的张某某等人发生争执,因遇民警巡逻未发生斗殴。后刘某与张某某约在关塘小区门口见面谈判,刘某随即在微信上约李某某、沈某等十人为自己壮声势,不仅如此,刘某等人还在车里带上刀具、棒球棍等物品。
双方见面后,再次发生争执并引发斗殴,沈某、李某某等人用带来的刀具和棒球棍殴打张某某、鲍某某等人,造成对方数人受伤。李某某当场被群众扭送公安机关,刘某迫于压力自首,沈某一个月后在家中被抓获。
公诉方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应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被告人。
庭审的最后,三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整个庭审活动历时两小时,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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