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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当执行法官上门执行时,当爸爸的,还摔孩子以此来讹诈法官,这样的事您敢信么?
前两日,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再次赶到江苏省宜兴市,准备把被执行人王某带回法院,谁知遇到了视频中的一幕。画面中推摔孩子的人姓韩,是被执行人王某的现任丈夫。从执法记录仪的画面可以清晰地看到。当时韩某缓缓走了过来,拉住孩子的衣服,猛地往地上一推,孩子的额头撞在了地板上,孩子当即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哭声。在执行法官严厉谴责韩某的恶劣行为时,韩某竟说这是执行法官干的。
此时,被执行人王某立即将哭喊的孩子抱到怀里安抚。那么,霍邱的法官为啥跑到外省去执行案件呢?据了解,王某和前任丈夫李某都是霍邱县人,多年前就一起到江苏省宜兴市打工,并买下了一套价值几十万的房屋。由于性格等原因,2013年,王某和前夫打起了离婚官司。经过霍邱县人民法院法官调解,双方同意将共有房屋给女方王某,王某则按照财产分割支付15万元给李某。
调解书生效后,王某反悔了一直没有支付这笔钱,于是,前夫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王某的再婚丈夫韩某一直怂恿王某对抗执行,在这次执行中又做出了出格的事。
霍邱县周集法庭助理审判员:陈兵:韩某将年仅5岁的孩子摔在地上,并污蔑是执行法官所为,企图以此阻止法院执行。但令他没想到的是在场的两位法警的执法记录仪上清晰地记录下了他的卑劣行径。在确认孩子并无大碍后,本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王某送拘至六安市拘留所。
据介绍,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时常会遇到躲避、规避甚至抗拒执行的情形发生,但是像韩某这样,不仅不支持妻子履行法律义务,甚至还对孩子下手,实在过分。
霍邱县周集法庭庭长:刘祥:做为公民,被执行人王某和她的现任丈夫韩某本应当依法主动履行法律文书,但他们不但不以抗拒法院执行为耻,反而变本加厉,通过伤害自己亲生儿子的方式企图阻止执行,这不仅是法律意识淡薄,更是人性道德的沦丧,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和社会舆论的严厉谴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小编有话说: 当前全国法院执行攻坚战开展得如火如荼,被执行人理应主动履行义务,王某和韩某作为父母,更应该在孩子面前树立一个诚信守法、主动履行义务的正面榜样,不然你让孩子长大以后,怎么看得起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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