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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顺河派出所在辖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氛围,在2019年4月11日至16日期间,相继规劝两名上网逃犯主动投案。 2019年4月11日14时,犯罪嫌疑人丁某某(男,33岁,顺河镇火星村人)在其家人陪同下到该所投案自首。据其供述:201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伙同丁某某等五十余人在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陆续成立了各种贷款公司,以“套路贷”方式实施诈骗,后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刑拘在逃。该丁于4月11日被临时羁押在六安市看守所,并在4月15日由办案单位合肥市蜀山分局责任区刑警三队带离。 2019年4月16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25岁,汉族,顺河镇荣楼村人)原在六安市从事货运工作,后通过其家人得知公安机关对其上网追逃后,主动到该所投案自首。据其供述:2018年12月9日,张某某伙同他人以“精准扶贫”为由,通过微信群实施诈骗,涉案金额300余万元,后张某某被淮北市公安局烈山分局刑警大队刑拘在逃。该张于4月16日被临时羁押在六安市看守所。 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切实提高了辖区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及参与率,使广大群众对黑恶势力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同时也对部分犯罪分子起到震慑和引导作用,迫使上述两名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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