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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事儿] 舒城:新增禁止大货车通行并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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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5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新增金桂大道(S454省道至S603省道段)和五景路(显圣大道至S603省道段)禁止大货车通行并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加强环万佛湖扶贫旅游公路管理,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决定自2025年11月10日起,新增金桂大道(S454省道至S603省道段),五景路段(显圣大道至S603省道段400米),禁止货运车辆通行,现通告如下:


一、新增禁行货运车辆通行路段

高峰镇金桂大道(S454省道至S603省道段)

五显镇五景路(显圣大道至S603省道段)


二、启用固定卡口设备位置及功能

六安市舒城县金桂大道:S454省道至S603省道段400米货车禁行卡口

六安市舒城县五景路:显圣大道至S603省道段400米货车禁行卡口

主要功能是对黄牌货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抓拍。


三、禁行限行时间及车辆类型

1、每日0:00至24:00禁止所有重中型货运车辆(含低速货车、混凝土搅拌车、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变型)拖拉机等)通行。


2、因生产生活、重点工程建设等需要,确需在禁行限行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货运车辆,应提供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驾驶证、行驶证正副本、车辆交强险 、运输合同、安全行车承诺书等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到行驶终点或工程项目所属的乡镇交通综合服务所申请办理通行证,并按指定的路线、时间通行。


四、禁行限行措施

1、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等应急管理车辆以及清障车、垃圾运输车、道路养护车、洒水车、清扫车等车辆不受禁行限行区域、路段限制。


2、进入禁行限行区域、路段通行的货运车辆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服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


3、对违反货运车辆禁行限行管理规定的行为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4、公安机关将根据交通管理及应急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适时调整禁行限行区域、路段、时间、车辆类型等。特此通告。


舒城县交通管理大队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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