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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药店(零售)需要那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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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5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题.那位网友知道?请指点.手续麻烦吗?好办吗?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8-2-25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2)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4)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申请开办药店时,您应当向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ZF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领到《药品经营许可证》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1、要有一名药学技术人员,要求在县级以上地区的为执业药师资格,在县级以下可以为从业药师和中专以上药学及相关专业毕业,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在各省,可能还有一些区别。
2、一个合适的营业场所,面积为县级以上8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县以下原则上为40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仓库为20平米,但在去年国家局对农村药店的营业场所有有所放松,要求20平米以上,可以满足相地经营要求的即可。
3、3万—15万的资金,进货要用。
这些是必务条件,准确讲要准备的材料有:
一是拟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wiki]简历[/wiki](上学和工作),申办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等复印件;申办人为[wiki]社[/wiki]会[wiki]自然[/wiki]人需提供[wiki]身份证[/wiki]复印件。
二是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三是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
四是似设营业场所、仓库的有关部门(民政局下面有地名区划办公室)核准的门牌号;
五是申请人的联系方式;
六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准备齐这些东西,再到ZF的公共行政服务大厅,找到药监窗口,填表,看进一步要求,总体这有这些也就差不了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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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是百度搜的,呵呵,希望能帮到你
六安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08-2-25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人不是学医的可不可以?对法人的学历有没有规定?
六安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08-2-25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各地对这一块规定有差异,想知道[wiki]六安[/wiki]的规定.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8-2-25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据个人所知,法人似乎不是强制要求有医师,不过具体六安不清楚,希望知道的朋友帮忙解答下吧
六安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08-2-25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药监局在那?请各位网友指点迷[wiki]津[/wiki].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8-2-27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药监局?不知道啊
建议打114询问一下药监局的[wiki]电[/wiki]话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8-2-29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工商局问~~~~6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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