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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一起吃的“食物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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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萝卜:严禁与桔子同食,同食易患甲状腺肿。

  红薯、白薯、山芋:1.不能与柿子同食,二者相聚会形成难溶性的硬块即胃柿石,引起胃胀、腹痛、呕吐,严重时可导致胃出血等,危及生命。2.不宜与香蕉同食。

  韭菜: 1.不可与菠菜同食,二者同食有滑肠作用,易引起腹泻。2.不可与蜂蜜、牛肉同食。

  小白菜:忌兔肉。

  辣椒:忌与羊肝同食。

  香菜:不可与补药同食。

  茄子:1.忌与黑鱼、蟹肉同食。2.老熟的茄子不宜食,易中毒。

  南瓜:不可与羊肉同食,否则易发生黄疽和脚气。

  花生:忌蕨菜。

  银杏(白果):1.严禁多吃。婴儿吃10颗左右可致命,三-五岁儿童吃30颗左右可致命。2.忌与鱼同吃。

  山楂、石榴、木瓜、葡萄: 1.不宜与海鲜类、鱼类同食。2.服人参者忌用。3.忌铁器。

  芒果:不可与大蒜等辛辣物同食。

  牛肉:1.不可与鱼肉同烹调。2.不可与栗子、黍米、蜜同食。

  鸡肉: 1.老鸡鸡头不能吃,毒素都滞留在脑细胞内,俗话说“十年鸡头胜砒霜”。2.忌与糯米、芥末、菊花、胡蒜、鲤鱼、狗肉、李子、鳖鱼、虾同食。3.不可与兔肉同食,同食令人泄泻。

  龟肉:忌酒、果、瓜、猪肉、苋莱。

  蒜:一般不与补药同服。

  蜂蜜:忌与葱、蒜、韭菜、莴苣同食,易引起腹泻。

  茶:1.贫血病人服用铁剂时,忌饮茶、饮茶降低药效,还可引起胃畅疼痛、腹泻或大便秘结等。2.服人参等滋补药品时忌用。3.隔夜茶不宜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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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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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8-10-2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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