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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免去黄松有最高法副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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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1 07: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快讯: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经表决,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授权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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