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埋葬幸福

成都男子爬树偷窥女邻居被判强奸罪 获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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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7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河马我问你  一个正常男人遇到美女时是否会有冲动   不能说大家都是君子吧   该案犯有想法  有没有实施   有没有成为犯罪事实   没有成为犯罪事实何为强奸   我们说是强奸未遂都有点牵强了   他连实施犯罪的过程都没有   照这样说   大街上的老爷们估计要被抓去一半了   因为他们看到美女都有过危险的思想   我去上厕所   应该抓去关三年   因为隔壁有MM  离我不到十米  同时我还掏出了做案工具   汗~~~  依我说 这法官跟习水检查院一样的无厘头

[ 本帖最后由 坏坏 于 2009-4-17 18:06 编辑 ]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9-4-17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起来一句话  卿本无罪  怀璧其罪    你本来没有错  因为对方是个美女  而你又有小JJ   所以你犯罪了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9-4-18 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龌龊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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