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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大学时写得不成文章的文章,现在都没有心思去想去写了!
我把尖刀插在自己的胸口上
作者:痞子李东
我这人很无聊,总做一些无聊的事,我不知道是因为无聊才做这些事,还是因为做了这些事才感到无聊。
每天我都要违心地搂着洁从男生宿舍以175至180步的步伐走进教室,路上总会遇到认识或不认识的人们朝我俩笑,我不知道他们是在羡慕我俩,还是在嘲笑我俩。我不爱洁,但我必须要搂着她,因为她是我的女朋友。自从认识到现在我都没有爱过洁,我是为了一顿饭和一个面子才给洁写的情书。我的一个朋友和我打赌,让我在一个星期内找到一个女朋友,成功了就请我吃顿饭,否则我就请他吃顿饭,并当着他的面学两声狗叫。就这样我从情书大全中抄了一封信给洁,并请她看了两场[wiki]电[/wiki]影,再带她去吃了一顿免费的晚餐,我就这样把洁楼在了怀里。
每次搂着洁走在路上,我总是带着微笑注视着来往的人群,一来我不想让洁看出我的违心,二来我在寻找一个女孩,一个我不认识、总喜欢在图书馆某个角落看书的女孩。来到大学我就爱过她一个人,我爱她的深度连我自己都难以相信,就连她抠鼻子的姿势都是征服我内心的最好[wiki]武器[/wiki]。后来我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给她写了一封信,表达了我对她的爱慕之情,并希望她能给我回个电话。送信后的一个多星期里,每天我都要到图书馆找她两次,然后回到宿舍等她的电话。让我感到奇怪和难受的是:自从送信以后,她再也没有在图书馆里出现,也没有给我打电话。大学里第一次恋爱就这样无声无息地夭折了。也就在这个时候我接受了朋友对我的挑战,以[wiki]闪电[/wiki]般的速度搂着了洁。
我每天都要搂着洁,我不爱她,但我必须要搂着她,因为她是我的女朋友。
有一天晚上,我把洁送回女生宿舍后,往回走的路上,突然从后面跑来一个女生,塞给我一封信,当我发现她就是我日思夜想的女孩时,她已经跑远了。我急忙回到男生宿舍的楼梯路灯下打开信:
亲爱的东,本不该给你写这封信,但我还是写了。很高兴能送到你的信,其实我也很想认识里。在图书馆里,我一直在注视你。收到你的信后,本想给你打个电话的,只可惜在第二天我生了一场大病,直到前几天才好。可是发现你已经有了女朋友。从你脸上的笑容看,你很爱她,你们很幸福。我祝你们永远相爱,永远幸福······爱你的陌生女孩。
看完这封信,当时我只感到头一阵眩晕,脚没站稳,差点从楼梯上摔了下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