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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云淡风轻看世界 于 2013-9-4 11:36 编辑
今年13周岁的小兰(化名)通 过微信结识了“大哥 哥”大鹏(化名),不想却经不住对方的哄骗最终失身。家人发现后报警,因小兰未满14周岁,大鹏因涉嫌强 奸罪被公 安机 关抓获。记者8月31日从衢江警方获悉,该男子因涉嫌强 奸罪已被依法逮 捕。
一个多月前,刚过而立之年的大鹏通 过手 机微信查找附近的人,找到了与自己相距几百米的小兰,就立刻加了好友。起初,小兰带着一丝戒备之心并不怎么搭理大鹏。
但是,近一个月来,大鹏的耐心和体贴,让小兰放松了警惕,渐渐与大鹏交谈起来。由于小兰的父母在外打工,小兰与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这让大鹏有了可乘之机。他表现得异常热心体贴,常常花言巧语哄骗小兰与自己见面。
一周前,小兰被说动,两人见面。但大鹏表现得很克制,只是骑车带小兰在外面转了一圈。这让小兰完全没了戒备之心。
第二天,大鹏再次提出见面要求,小兰欣然答应。这次,大鹏带着小兰去了郊外,一直玩到天黑。借口天色已晚,大鹏鼓动小兰干脆不要回家,和他去住酒店。小兰没有拒绝,当晚,大鹏异常兴 奋,两人床 上翻滚了很长时间,于是就发生了性 关 系。次日上午小兰才回家。
因为小兰彻夜未归,急坏了全 家人。关切地质问之下,小兰与长辈们交了底,将所有事情和盘托出。家人立即带小兰去公 安机 关报了警。
根据我 国《刑法》第236条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 女而与其发生性 关 系,不论幼 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236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 奸罪定罪处罚。目前,大鹏因涉嫌强 奸罪被依法批准逮 捕。`
民 警提醒,青少年缺乏辨识能力,在使用手 机微信等方式结识陌生人时存在很大风险。家长要提高警惕,加强引导,以免给心存歹念的人以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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