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再次强烈要求公安机关对以朱军为首的违法犯罪团伙给予严惩 六安市公安局: 现在,恒远 开发商的塔吊一天到晚在本人的屋顶上、头顶上转来转去,大石块在空中晃动,多次告知无果,找南门派出所也不作为,找六安市建工局同样也不作为。 在这六安的帝国里,难道恒远开发商法人黄群峰、实际控制人朱军就是“皇帝”吗?! 尊敬的公安机关领导,为了六安的人民警察形象,为了六安的执法环境,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希望六安市公安局及时、快速的严查严打,严厉打击以朱军为首的违法犯罪团伙,严厉打击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的职务犯罪人员。我坚信:四川绵阳的刘汉刘伟拥有四百亿的资产并且还是省政协人大代表的身份,干了违法犯罪的事,照样被绳之以法给予击毙。那么,以朱军为首的违法犯罪团伙违法犯罪,为什么就不能绳之以法呢?!在此,受害人再次坚决要求六安公安机关对以朱军为首的违法犯罪团伙进行立案并查处到底!否则,受害人将逐级诉讼至省公安厅及公安部。 鉴于受害人目前的危难处境,受害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条、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请求六安市公安局对本人的家人及财产给予保护,在此,衷心感谢! 特此致函六安市公安机关,再次要求立案查处!
致函人:鲁文贤 2015年5月12日
补充内容 (2015-6-11 16:44):
请六安市南门派出所、110中心,把所有人因有关皋城公馆开发商的所为而报警的次数、所作的笔录全部展示出来。就知道谁在说什么,谁在做什么,谁是违法违纪分子、谁是腐败分子。
补充内容 (2015-7-28 08:46):
六安市公安局是副厅级单位,直接接受市ZF及省公安厅的领导;裕安公安分局是副县级单位,直接接受裕安区ZF及市公安局的领导。裕安公安分局不等同于六安市公安局。因此,裕安公安分局的回复不是此贴的适格主体。其回复不具有合法性。
补充内容 (2015-8-1 11:23):
行政法的实体性原则:
1.依法行政原则.
2.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3.越权无效原则.
4.信赖保护原则.
5.比例原则.
补充内容 (2015-8-2 09:41):
行政法的程序性原则:
1.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2.行政公开原则.
3.行政公正原则.
4.行政公平原则.
补充内容 (2015-8-4 09:22):
裕安公安分局对此贴的回复,是越权行为。行政法的实体性原则是越权无效。因此,裕安公安分局对此贴的回复是违法回复。违法的回复是无效的。
补充内容 (2015-8-4 15:52):
裕安公安分局的回复,从表面看是为其失职或渎职寻找一块遮羞布是小事,从本质上看是豁免了朱军流氓团伙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是大事。裕安公安分局的回复,侵害了其行政相对人鲁文贤的人身权、财产权。是典型的行政乱作为,行政乱作为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