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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日23时许,霍邱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临水镇何庙村发生一起命案。接到报警后,县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命案侦破工作机制,局党委书记、局长晏剑波第一时间带领刑侦大队侦技人员赶赴案发现场开展侦破工作。
在县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刑侦、治安及相关派出所民警迅速集结现场,一方面及时将伤者送往县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同时第一时间开展现场调查、勘查等侦查工作,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在县局统一指挥调度下,快速启动紧急布控机制,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手段,一举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岭抓获,并组织精干力量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岭展开审讯,通过大量的审讯工作,使其如实供述了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
经查:2016年11月1日17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岭(男,1976年8月21日出生,住霍邱县临水镇何庙村张庄组)与被害人张某具(男,1961年12月18日出生,住霍邱县临水镇何庙村三连组,残疾人,五保户)因车辆让路一事发生争执,被人劝开后双方离开。当晚10时许,王某岭酒后携带汽油驾驶电瓶三轮车赶到张某具家,敲开张某具房门后,两人为下午之事再次发生争执,张某具用拐棍殴打王某岭,王某岭跑出屋外后从三轮车内拿出汽油桶,将汽油朝张某具身上泼洒,并从上衣口袋内掏出打火机迎着张某具点燃,张某具身上着火后王某岭骑车逃离现场。张某具后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岭已被霍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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