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1359
  • 回复10

[六安事儿] 奇葩!六安某文化传媒公司因没有发朋友圈,就随意辞退员工,可以这样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12-5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友投诉:我的一个朋友入职了六安的一家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这是一家主要经营网络直播的公司,在里面任职人事专员岗位。11月12日入职,12月3日被通知第二天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询问原因一直没有正面回复,后来被告知是因为没有发朋友圈。企业可以这样么?
00.jpg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8-12-5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能呵呵了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2-5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是奇葩啊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2-5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劳动法了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2-5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告一个准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2-5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违法行为么?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2-5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企业如果真心不想要你了,肯定是你没有用处,如果你对公司是不可或缺的,你天天不上班都没人敢管你。这种找个理由开除你的公司,也别和他较真了,特别是轻资产公司,你就是申请劳动仲裁赢了又如何?六安就这么大,双方都难看,不如象《体面》歌里唱的一样,分手应该体面,当然有亏欠的另说。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2-5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入职时间未满一个月,试用期应该没有过。在试用期期间,企业可以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不过试用期不合格的标准需要根据岗位说明书、绩效情况来判断。企业以“未发朋友圈”为理由,显然不合适。

对于此事,你可以申请仲裁,不过即使成功,你还愿意在一家“未发朋友圈就辞退员工”的企业么?你是做HR的,应该对人事相关情况也比较清楚。就职一家企业就像“谈恋爱”,“恋爱不成”就分手即是。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2-5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理解错的话,你这还在试用期,公司辞退你的话应该是没有补偿的,这种辞退的理由有点牵强了,可以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出来工作挣的是一口气!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2-5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93小梁LY 发表于 2018-12-5 10:01
你的入职时间未满一个月,试用期应该没有过。在试用期期间,企业可以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不过试用期不合 ...


不是很认同你的观点,一来自己生闷气,二来会助长企业用工的不良习惯,申请劳动仲裁不是必须要继续在这家企业任职,可以离职但是要求经济补偿,六安的劳动仲裁这块不是很了解,外地这样是可以拿到补偿的。
六安论坛
回复 鲜花 臭蛋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微信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