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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遭遇强暴的女孩子 你能给他一个避孕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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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1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一天闲来无事在BBS上乱逛,发现一个帖子,名字很吸引人——《只有女性应该注意的几件事》,我随即点开进去。 <BR><BR><BR>文章不很长,全是条目,说的都是女性在公众场合防止被侵害的方法。我逐一往下看,有一条是这样写的:“随时准备安全套在身上,遇到歹徒时请求对方使用。”我的目光盯在这一条上足足十分钟,反反复复、来来回回地读了好几遍,我确信自己没有看错。 <BR><BR><BR>与几名女友吃饭闲聊,我又想到了我在BBS上看到的那句话,于是颇有兴趣地问大家:“如果你们被色狼非礼,你会怎么做?”大家的回答不外乎是“逃跑”、“反抗”,甚至一个情绪激昂的女生气愤地回答:“誓死不从!”我喝了口茶,清清嗓子,小心翼翼地问道:“你们有没有想过给他一个安全套,然后把自己的危险性降到最小程度?”我话音一落,大家都停止了动筷,一个个表情惊愕地看着我。过了好半天,才异口同声地说:“你没病吧?” <BR><BR><BR>我没病,真的。 <BR><BR><BR>上大学时我曾听我的一位文学老师讲,过去,女子在河边洗衣服,如果撩起袖子的胳膊被男人看到了,她便会将那支胳膊砍掉,因为它已经不贞洁了。那时的我年少无知,觉得这样的女性实在是中国人民的骄傲,太自尊自爱了,比起那些越南的雏妓和日本“援助交际”的少女不知要强多少倍。直到若干年后,我才发现那些中国妇女其实并不伟大,相反却十分愚昧无知,她们是一个年代的牺牲品,也是贞操观的牺牲品。 <BR><BR><BR>中国在古代就已经开始为妇女立贞洁牌坊了,据说是死了丈夫,而独自守寡一生的妇女才能“有幸”得到此牌坊,象征此人从一而终。现代虽然已经没有贞洁牌坊这种形式,但贞操观却已经根深蒂固在中国人的脑中。随便上一个网络论坛都能看到很多人在大发感概,说这年头找个处女比找三条腿的蛤蟆都难云云。“处女情结”想必是每个中国男人心中最敏感的神经,如果不是处女任你貌似天仙、温柔无限对方也总感到有说不出的遗憾,你便成为他心中“永远的痛”。 <BR><BR><BR>一个女性生下来时一定是处女的,这一点不用我再进行论述吧。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她渐渐地由处女变成了非处女,这其中是有原因的,换句话说也就是因为某件事情的发生此女性才从处女变为了非处女。这种原因有很多,比如:剧烈地运动、在无知状态下由于好奇使用卫生用品不当、自觉自愿与异性发生了两性关系或者非自觉自愿与异性发生了两性关系,即被强奸等。前几项暂且不谈,我们只来说说最后一项——强奸。强奸也是分若干种的,可惜我没有学过刑法学,不能明确地表示出来。但需要说明的是,强奸并不一定都是指暴力,非暴力也可构成强奸,比如诱奸。 <BR><BR><BR>对于大部分女性来说,被色狼强奸是一件很痛苦且很无奈的事。痛苦是因为这件事对自己的身心造成了伤害,无奈是因为尽管有万分的不情愿可是自己却无还手和脱身之力。当自己处于被动的时候,以硬碰硬实在是下下策,一不小心随时可能丢掉性命。既然无力还击,何不想想办法,把对自己的伤害力求减到最小程度?与异性发生了性关系,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怀孕。被强奸后,女性也有可能面临此种境遇。所以,被强暴时也需要避孕。除非你喜欢和色狼生一个孩子或者你不介意堕胎所带来的深入骨髓的痛,那就随便你。 <BR><BR><BR>在这里我还想向所有男生说一句,如果你的女友或是妻子不幸被恶魔强暴,请你像个男人一样去关爱她并帮助她解除心理及生理上的痛楚,而不是只会怨天尤人、哭爹喊娘,更加不要对女友或妻子产生从语言到行为上的鄙视,因为那个时候的她很柔弱无助,惟有你还能依靠,你是她暂时的全部和继续活下去的勇气。所以,你需要带她去医院做检查,看看生殖器官有无被损伤、皮肤有无被利器划破和肿胀现象,最最重要的是你需要给她服用紧急避孕药,以免给她留下更深的痛苦。从今往后,请你在她的包中放一个安全套,并告诉她你很爱她,为了让她不再受伤害请在遇到歹徒时让对方使用安全套。我想,她应该能体会到你的良苦用心。 <BR><BR><BR>一个女性遭受强暴,该被谴责的是那个无良的恶徒。他为了满足自己的生理需求而无端地残害了一个异性,使其身心俱损。面对反抗无济于事的状况,我们只有从自己的包里掏出安全套请求对方使用,让自己被伤害的程度降到最低。这不是妥协,更加不是合作,而是我们保护自己和爱护自己的一种迫不得已的方式。 <BR>写这篇文章之前我问小新:“如果我某天遇到了一个色狼,他欲对我施暴,你希望我怎样做?”小新想也没想就回答:“听他的话,然后回家。”“为什么?”“只要你安全回来,就是我最大的安慰,其它的都可以重来。”我没动声色,但那一刻我真的很想哭,又想笑,还想大声对小新说:“我爱你。”我知道,失去的贞操是永远不可能再回来了,但还有比贞操更加宝贵的东西,那就是生命和爱。</P>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5-10-11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P>观点正确!但是能做到的又有几人?</P>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5-10-11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晕~~~~~~[em06][em06][em06]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5-10-12 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新意啊!法官说那是通奸!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5-10-13 03:45 | 显示全部楼层
<P>楼上说的有道理</P>
<P>楼主说的也有道理</P>
<P>女性还是应该加强自己的自我保护能力!</P>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5-10-13 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样的事情是最不好说的了,以前都说中国很保守,但是现在..哎~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5-10-13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社会是保守么?应该是男人对自己的另一半要求保守吧!
六安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05-10-14 06:17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羽哚</I>在2005-10-13 20:44:01的发言:</B><BR>
<P>女孩应该学会保护自己,</P>
<P>首先不要把自己置身于危险环境中,</P>
<P>再其次,生命是第一的,</P>
<P>遇到坏人,要有机智和勇敢,</P>
<P>但也要明白,反抗不过,保住生命就是最主要的,</P>
<P>再有就是留下罪证,记住罪犯特征,做好事后的保护工作,和心理疏导。</P></DIV>
<br>能做到您这么理智的已经很难得了。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5-10-14 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P>很有道理的贴子。</P>
<P>首先自已得站起来。其次才是在别人面前站起来。</P>
<P>别和自已过不去。人生苦短。让自已活得好一点。</P>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5-10-21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个好主意![em01]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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