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法治中国

[六安民生] 行政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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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9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的前置要件地字第34150020100006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六安市住建委于2010年9月26日用废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理的。并且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已于3年前就自行失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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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9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稍微有一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基于六安市住建委于2010年9月26日用废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理的地字第34150020100006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发生的一切行为皆是违法无效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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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9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每一个法官应当案前知悉、案中适用最基本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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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9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法治中国 于 2015-12-19 16:11 编辑

房地产价值=======土地使用权价值+房屋价值
房屋价值是随着土地使用权价值的存在而存在,没有土地使用权,在漂亮的房屋一文不值
土地使用权价值是房地产的核心价值
开发商表面看是靠卖楼赚钱的,
本质上是靠高价转让土地出让金获取暴利的比如说:在北京、在上海,房屋的建筑造价与六安的房屋造价相差不到每平米300元,六安的房屋建筑造价在1200元左右。所不同的就是土地使用权价值相差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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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19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法治中国 于 2015-12-19 16:18 编辑

房地产价值=======土地使用权价值+房屋价值
房屋价值是随着土地使用权价值的存在而存在,没有土地使用权,在漂亮的房屋一文不值,房屋本身不存在增值,两年以后就打九折折旧了。
土地使用权价值是房地产的核心价值,所谓房屋增值,本质上是土地使用权价值增长
开发商表面看是靠卖楼赚钱的,本质上是靠高价转让土地出让金获取暴利的
比如说:在北京、在上海,房屋的建筑造价与六安的房屋造价相差不到每平米300元,六安的房屋建筑造价在1200元左右。
                                           所不同的就是土地使用权价值相差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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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0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期自行失效,这是【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强制性法律规定,基于该规划许可证失效后所发生的一切行政行为均是违法无效的。稍微有一点职业道德的法官都知道,由违法行为而衍生的所有行为均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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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0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img][/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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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1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庭审笔录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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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打开中,请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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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2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六安市住建委于2010年9月26日在恒远公司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欠缺前置要件的情况下,用废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为恒远公司办理了地字第34150020100006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请问六安市裕安区法院院长,地字第34150020100006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合法性在哪里?
      由违法的地字第34150020100006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发生的后续的所有行政行为,它的合法性又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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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3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把状子搬到网上,追求的是司法公正。法院多次枉法裁判,造成当事人诉累。这不仅是当事人的悲哀,也是法院公信力的严重缺失!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说:“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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