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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当斑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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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5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需要社么条件?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09-7-26 01:47 | 显示全部楼层
======== 管理篇 ========


第三节  版主职责

第六条  尊重会员!除违规贴外,不得任意改动他人文章。如有改动,应予以说明!慎用“删帖”权限!

第七条  版主应推动该版面的讨论气氛,并尽可能经常发表与该版面内容有关的文章或回答用户的问题,引导大家积极的讨论。

第八条  若版内有会员争吵、争执,版主应主动负起协调矛盾的工作。需做到客观、公正,维护其讨论区内的正当言论。

第九条  版主应维护版内正常的讨论秩序,对于违规帖子,版主应及时处理,并短信通知发贴者!对于优秀帖子应及时奖励或加精华!

第十条  非特殊原因,版主有义务参加论坛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四节  版主考核

第十一条  新任版主试用期为一个月。管理员每周对版主进行考核,对于不合格的版主,解除其版主资格和权限。

第十二条  版主请假:版主如果因某种原因不能管理论坛超过一周,必须在“版主会议室”发贴请假,并要写明请假原因和请假天数。

第十三条  版主辞职:版主辞职需提前一个星期以各种形式向管理员正式提出,并说明辞职理由,以便论坛不断完善。

第十四条  版主连续一周未登陆论坛且未请假的;连续一周未管理版面、未发帖的,将被视为失职。如果多次出现该种情况,将被视为严重失职,管理员有权考虑解除其版主资格。

第十五条  版主若违反六安论坛的有关重要规定,一律视为严重失职。凡涉及严重失职的版主,经管理员核实,取消其版主权限。

第十六条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之原则。严格保持客观、中立之立场。严禁以权谋私,严禁偏袒个别会员。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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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6 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怎么不问怎么当超版的啊?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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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0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han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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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31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han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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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1 01:47 | 显示全部楼层
:tm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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