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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对欠费研究生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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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学院:

  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不按时交纳学费、住宿费不予注册。因此,对于仍未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的学生,学校将做如下处理:

  1、欠费学生应最迟于11月13日前到财务部交齐相关费用,并持发票到法学院办理补注册手续。

  2、11月16日起,学校将停止欠费同学的校园卡/网络帐户等相应证卡的使用权限。

  3、确有困难未能于11月13日前交齐相关费用,于11月16日- 11月30日间交齐有关费用的同学,持交费收据和院系主管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情况说明到研究生院办理相关手续,对于符合相关规定可以注册的同学,研究生院将于5个工作日内恢复其相关证卡的权限。

  4、如确因经济困难无法交纳学费,2007和2008级学生可于11月30日前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停学手续。

  5、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者,新生不能取得正式学籍,毕业班的同学不能进入学位申请审核程序,并且学校将取消所有欠费学生的有关选课,已经上课的学生不能参加考试,已经取得的成绩无效。同时,根据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09-11-3
http://www.law.pku.edu.cn/news/articledisplay.asp?NewID=3001
六安论坛
 楼主| 发表于 2009-11-5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可恶了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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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

没觉得呀 ,既然你敢读研究生,再说没钱?说的过去吗?

你要读大学没钱可以原谅,你没钱还读什么研究生~~~~~~~~养活自己先~~

:hprt :hprt :hprt :hprt :hprt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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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北大~~高不可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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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喜羊羊 于 2009-11-5 22:52 发表
北大~~高不可傲。



不知所云~~~~~~~~~:ku2 :ku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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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家多看点书
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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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你大概只看标题,顺而结论出吧~~~~~~~~~~~:han :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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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谁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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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开始貌似没有公费的了
我小哥哥现在读博一 一个月还一千多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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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5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系好一切都有可能,变通下而已~~~~~~~~:han :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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