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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事儿] 我市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工作已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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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1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许多市民闻讯我市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申请工作将要启动,但并不了解具体的实施内容,所以想通过市长热线求知一二。记者就此从市房产局获悉,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申请工作目前已全面启动。从11月6日起至2010年1月10日完成配租工作。该制度是市ZF按规定在住房保障方面履行的保障职能,向城市低保、无房家庭(双困家庭)提供廉租住房,满足其基本住房需求而采取的政策措施,旨在切实解决“双困家庭”的住房困难,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

  据了解,此次实施方案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特殊困难家庭优先照顾,楼号、房号随机确认,ZF主导,廉租住房建设、配租、管理相分离的原则进行。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具备的条件包括:申请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非农业常住户口满5年及以上的;申请家庭连续2年以上、目前仍在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廉租住房补贴,符合2009年低保家庭廉租住房补贴发放条件的;申请家庭无住房的;家庭成员为2人以上(含2人),且成员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的;经市ZF批准的在城市重点工程拆迁中的住房特殊困难家庭。市房产局强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房认定:家庭成员拥有私有住房的;家庭成员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成员在申请前已转让自用住房不满2年的;待入住拆迁安置房屋的。此次参与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共250套,金安、裕安两区各125套。

  据市房产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参加申请的家庭应提交的材料包括:承租廉租住房申请书(原件);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六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验原件,收复印件);经街道办事处审定的、社区出具的无房证明(原件);租赁住房协议(原件)及出租人的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领取廉租住房补贴的材料;其他证明材料。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核程序将实行三级审核公示,配租结果经区人民ZF(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后,报市人民ZF批准。经批准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持配租登记单到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办理入住手续,签订《六安市城区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租金。承租人不得出让、出租、出借、抵押租住的廉租住房。当承租人因申请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廉租住房配租条件时,由区ZF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后,区ZF作出取消承租资格决定,限期收回承租的廉租住房。逾期不退回的,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同时,房产主管部门也表示将严格实行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注重公平、公正、公开,对廉租住房的申请资格和配租程序等要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对弄虚作假的申请人,经核实后,按程序取消廉租住房配租资格,收回承租的廉租房。对在廉租房实物配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有关工作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六安广播电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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