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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之后与丈夫感情不和本可离婚再嫁,却选择与另一男子以夫妻名义在外同居并生下一女,结果双方均因涉嫌重婚罪被判刑。
据悉,赵某与丈夫李某于2008年登记结婚,因夫妻感情不和便一直在外打工。2010年,赵某结识了单身男子徐某。在明知赵某有配偶且尚未离婚的情况下,徐某仍与赵某以夫妻名义长期生活,并于2012年1 月14日生育一女孩。
金寨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自己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构成重婚罪。据此,被告人赵某因重婚罪于2013年7月15日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同年9月9日,被告人徐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张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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