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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害良民奇案,一波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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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3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光绪初年,河南南阳府镇平县发生一起奇案,此案本属陷害良民的案件,一经查实,本来不难处理,没想到遭遇官场弊端,一波三折,险象环生,充满传奇性。幸好最终的结局还好,没让人为无辜者赔上隔世的眼泪。但即便如此,此案还是令人感叹不已:太阳底下竟然会有这等稀奇古怪的案子。

    案件起因:胥役勾串陷害

    这个案件是清代著名案件,发生在杨乃武案之后。李岳瑞撰《春冰室野乘》对该案记之甚详。案件的起因是这样的:河南南阳府镇平县有一名刁滑的胥役名叫胡体安,这家伙其实是一个盗魁。既是胥役又为盗贼,这种双重身份本身就是一件奇事。不过,这也是事出有因,因为河南盗贼太多,州县都设置了不少胥役,目的自然是为了捕盗,其中滑、杞等大的县邑,隶卒都多至数千人,数量颇为可观。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大盗也窟穴其中,成为“捕盗”的盗贼。平时盗贼徒党四出,劫人数百里外,抢来的财货都奉献给盗贼的头目。如果上级官府对于抓捕盗贼之事催得紧急,就贿买贫民为顶凶来消案。有司颟顸,明知其故而不敢究诘,盗贼之风更加猖獗。胡体安为人凶猾,在这类人中堪称第一。有一天,胡体安指使其党徒抢劫某邑巨室,把所有的财物都席卷了去。被害者向官府报案,案件久拖未破,被抢劫的巨室本来知道这是胡体安所为,就点名道姓上控司院。巡抚涂宗瀛下令所辖官府直接点名抓捕,弄得胡体安大为窘迫。胡体安私下与诸胥役商量,以其家童王树汶冒名顶替,代自己入狱。这是胥役勾串陷害之始。

    让别人代自己入狱,也是惯性使然,不算异想天开。那些胥役果然依这个办法将王树汶抓去。起初,王树汶不肯承认自己是胡体安,诸胥役私下以酷刑逼迫他,并骗他说定案后决不会处以死刑,王树汶这才同意冒称自己是胡体安。不过,这番设计也有不完满的地方,那王树汶年甫十五,还是未成年人,长得尪羸弱小,一目了然,人人都知道他不是真正盗贼,骗得了谁?咦,偏有昏官上这个当。当时初审此案的县令马翥,是从山东科举考中进士来河南任职的官员,一听说胡体安已经被抓获,抑制不住内心狂喜,哪有工夫去仔细审查真伪,忙不迭驰送信函禀告大府,草草定案。这案子的陷害设计另一不完满的地方出现了:胡体安这案子闹得太大了,刑罚不轻,冒名胡体安的王树汶顺理成章被判处大辟,哪里能够免死。这个时候,真正的胡体安已经改名换姓,到别的县邑作总胥了,反正不放在心上,王树汶被蒙在鼓里,哪里能够知道?临刑罚执行之日,王树汶才如梦方醒,发现自己性命堪忧。他获知将被绑赴闹市处决,立即大声喊冤:“我是邓州民王树汶。哪里是什么胡体安啊?你们这些家伙答应保我不死,现在说话不算话要杀我吗?”监刑官听了这话,转告涂宗瀛,涂宗瀛大惊失色,赶忙命令停止执行,将案件发回重新审理,这个案件有了转机,让人松了一口气。

    案件定谳,似乎可画一句号

    且慢高兴,这么简单清楚的案件竟然审来审去不得要领哩。王树汶要自证身份,提出他的父亲名叫王季福,住在邓州,在家务农。为了查明身份,上司发函给邓州牧朱刺史(光第),命他将王季福找到送来验证,王季福还没到的时候,涂宗瀛已经升任两湖总督,上任去了,这桩案子中途生变,让人为王树汶又捏一把汗。涂宗瀛离任后,河道总督李鹤年继任河南巡抚。任恺是甘肃人,以前任南阳太守,曾经审理过这个案件,他急忙写信到邓州,阻止朱公,嘱咐他不要抓王季福,而且以不利后果恐吓他。朱公愤慨道:“民命生死所系,曲直自当别白,岂有相率炀蔽,陷无辜之民,以迎合上官者耶?”即便任恺派人譬说百端,朱公始终不为所动,最后还是将王季福找到,审理案件时使王季福与王树汶对质验证,证实王树汶确实是王季福之子。读文至此,又要为王树汶昭一大白,庆幸事实真相总算没被遮蔽。

    到了这个地步,任恺才沮丧起来,他知道这案子将会得到平反,自己要获重咎,不过,他可不甘心接受这一命运,而是想方设法加以弥缝。河南人有做御史的,议论这个案子,其说对李鹤年多有冒犯。李鹤年起初本无意偏袒任恺,但他出身军旅,素来简贵,不屑亲吏事,又恼怒言官对此案过早议论,反而转变态度,一心要反着涂宗瀛的意见办。不过,王树汶不是胡体安,已弄得通国皆知,无可掩饰,怎么颠黑倒白呢?捣鬼官员干脆变本加厉,附会律文,称王树汶虽然不是胡体安,但也是盗贼中的从犯。按照律文,只要是强盗,不分首从,都应立即斩首,原审判案件的官员无罪。当时王树汶入狱已经五年,起初只是为胡体安执爨役,也有人认为他是胡体安的娈童,哪有什么从盗事?但审案的人必欲陷害他,以便适用把风接赃之律,于是王树汶被认定为此案正凶;官吏之误捕,胡体安之在逃,反而全都置之不问了。言官大哗,弹劾李鹤年包庇任恺,于是上面下令让东河总督梅启照复审此案。按照过去惯例,派出的钦差大臣审理案件,都是命令其下属官员审理,大臣只不过得一成果而已。那些僚佐,十有八九倒是李鹤年过去的下属官吏,秉承李鹤年的旨意。梅启照年事已高,即将告老辞官,不愿意树敌,事情就糟糕了也。最后竟然还是以王树汶为盗从,当立斩,该案定谳,似乎可以画一句号了。

    反反复复,悲喜轮替

    不料再次峰回路转,言官对此案更加用力,吴县潘文勤担任秋官,对案情真相有所了解,不愿糊里糊涂处理此案。他奏请将该案提刑部复讯,将马翥革职,逮捕押解来京。赵舒翘刚刚以郎中职务总办秋审,潘文勤专注于该案,研鞫数月,将案情查实,即将向皇帝具奏。与此同时,李鹤年也在折腾,他指使其下属,到北京来游说。这个官员以前是潘文勤门下士,潘文勤接受他的游说,中途大逆转,多次将旧稿毁掉,仍依原谳上奏。赵舒翘力争公道,声言:“我赵舒翘一日不去秋审,此案一日不可动。”争执正酣之时,潘文勤忽然因丁外艰去官,张文达继为大司寇。潘文勤此时也醒悟过来,给张文达致信,承认自己为门下士所误。奏疏上达皇帝后,圣旨下,释放王树汶,遣送马翥戍边,同时知府马承修、李鹤年、梅启照及臬司以下承审该案的,皆分别情况加以降革。朱公已先以他事挂吏议,则任恺嗾鹤年为之。方三法司会稿时,丰润张学士阅疏稿援笔增数语于牍尾曰:“长大吏草菅人命之风,其患犹浅。启疆臣藐视朝廷之渐,其患实深”云云。辇下士大夫,莫不叹为名言。一时督抚,皆为之侧目。其实此语亦有所本,当光绪丁丑刑部审理杨乃武案件,给事中王昕疏劾浙抚杨昌浚,疏中大意,就是这样几句话。

    案件发生之时,是光绪己卯年,到了癸未春此案才议结,反反复复,真是悲喜轮替,幸好将王树汶从危境拉回,有惊无险。最奇的是,胡体安始终安然无恙,他的一套顶包办法把各级官府折腾个够,最后那找人冒名顶替的逃避刑罚目的还是达到了,真令人咄咄称奇。

    《清代野记》记载的王树汶案

    对于王树汶案,清代张祖翼撰《清代野记》比《春冰室野乘》要简略得多,一些细节也颇有出入。

    《清代野记》记载:“光绪初年,河南镇平县盗犯王树汶临刑呼冤一事,邸抄所载不甚详。其时知镇平县者为方某,少年进士而初任也。其事则寻常盗劫耳。案出时,见刑幕东涂西抹,与所供多不合。怪而问之,幕曰:‘我等皆老于申韩者,公读书初出茅庐,不知其中玄妙也。’方即不敢再问。狱上,决有日矣。是日缚树汶赴市曹,监斩官抚标中军参将并开封知府唐某也。树汶一出狱,即大声呼冤。槛车道出城隍庙街,不由人驭,直趋入庙中庭下而止,而树汶仍呼冤不已。庙距抚署甚近,其时六安涂宗瀛为巡抚,闻之亟遣询,乃命返狱中另鞫。始知王树汶为盗首,真者早远飏。捕者获其娈童,绐之曰:‘官呼尔为王树汶,尔即应之。’更教以供词,且言树汶已代尔谋出狱事,慎毋泄。及将斩,始知为所欺,故呼冤不已。据唐太守云:‘是日事诚有异,御槛车者二人,竟不能制一骡,骡直向庙中,亦不可解,岂冥冥中真有鬼神在耶!’是案亦经刑部提讯。知县方某,潘文勤门生也。文勤时掌刑部,询其故,方因举刑幕所言以对。文勤大怒,命逮刑幕,方革职,省中承审各员皆获咎有差。”

    这一记述,让人惊异的是知县方某发现刑幕在供词上涂抹造成与实际所供大不相同,竟奈何不得,少年进士而初次担任官职,属于初出茅庐还是个雏儿,不被幕僚放在眼里,真是奇人奇事,可以大书特书。另外,行刑之日,王树汶大声呼冤,惊了拉槛车的骡子,驾车的二人控制不住,竟直接闯进城隍庙,让迷信的人看了听了,当然附会到神灵头上,更具有戏剧张力。幸运的是,城隍庙边上就是巡抚衙门,巡抚涂宗瀛被惊动,过问此案,此案有了最初转机。

    冒名顶替代人入狱之事无独有偶

    冒名顶替代人入狱的事,在清代不独河南有,其他省也非绝无此事。

    清代《庸闲斋笔记》记载:福建漳州、泉州二府,顶凶之案极多,富户杀人,花大价钱给穷人,代之抵死,虽有廉明之官,无不受其蒙蔽,被称为“宰白鸭”。曾有一斗杀案,正凶年龄到十六岁,检尸则伤有十余处,不是一人所能为,而且其年龄稚弱,似亦非其力所能为。不过,审案官员对他提取复讯时,却供口滔滔汩汩,与详文无丝偏差。再令复述,一字不误,这倒露了馅儿,因为对供词已经读熟背下了。审问者加以驳诘,他矢口不移。再开导,这才垂泣称冤,这就是所谓“白鸭”了。案件至此,于是驳回县里重新审讯。不久,县又将案件上报,仍照前议。再提犯审问,则断断不肯翻供了。讯问者有这样一个疑问:“你年纪甚轻,怎能下此毒手?”被告人回答说:“恨极了他。”案件确定后,审理案件为之辨冤的那位官员问他:“你为何这样执拗地承认自己犯罪?”被告人流涕曰:“极感公解网恩,然发回之后,县官更加酷刑,求死不得;父母又来骂曰:‘卖你的钱已用尽,你却翻供,你要害父母吗?如果你出狱,弄死你!’我考虑进退皆死,不如顺父母而死算了。”该官员听了也不禁为之泪下,竟辞去了谳局工作。作者谈道:“噫!福建人命案,每年不下百数十起,如此类者良亦不少,为民作父母者如何忍此心也!”

    发现良民冤枉,端赖慧眼明察

    古时因陷害而形成的冤案不少,例如隋朝文帝时虽然“每尚惨急,而奸回不止,京市百日,公行掣盗,人间强盗,亦往往而有。帝患之,问群臣断禁之法。杨素等未及言,帝曰:‘朕知之矣。’诏有能纠告者,没贼家产业,以赏纠人。时月之间,内外宁息。其后无赖之徒,候富人子弟出路者,而故遗物于其前,偶拾取则擒以送官,而取其赏。大抵被陷者甚众,帝知之,乃命盗一钱已上皆弃市。行旅皆晏起早宿,天下懔懔焉。”

    对于陷害,端赖明察。杜佑《通典》记载:“孙亮出西苑,食生梅,使黄门至中藏取蜜渍梅。蜜中有鼠矢,召问藏吏,藏吏叩头。亮问吏:‘黄门从汝求蜜邪?’吏曰:‘向求,实不敢与。’黄门不伏。侍中刁玄、张邠启:‘黄门、藏吏辞语不同,请付狱推尽。’亮曰:‘此易知耳。令破鼠矢,里燥,必是黄门所为。’黄门首服。左右莫不惊悚。”这种明察的能力对于弄清楚事实真相显然非常重要。

    进一步看,明察事实之后,能够尊重事实,主持和实现公道,也许更为重要。王树汶案让人动情之处在于,尽管官场腐败,毕竟还有一些颇为明察和勇于主持公道的官员,当年河南人谈起此案,都说:“要是没有朱公,王树汶就没活路了。”更令人感叹的地方,就是大大小小的官崽发现了事实真相之后,为了使自己仕途不致降级、保住乌纱,都保持同侪和气、奉承上司,肆无忌惮歪曲事实、曲法裁判——一个小民的生命,在官崽的眼中,又值几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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