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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我是东三十铺桑河村村民,我家的房子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盖的瓦房。由于当时没有钱就简单装修了一下。到现在为止已经到处漏水了。2010年我结婚要盖房子,村里说市里不给盖房子,这里要拆迁了。
我说我结婚没房子啊,村里说你可以买镇里安置房,一次性付款12万。我说没有钱。同时村里告诉我明年就拆迁了。好吧,为了配合规划,结果一等就是五年。在这五年里,我的婚房扣板被砸坏三次了,弄的老婆只好带着孩子去娘家住了。
去年我准备翻新重新盖房子,村里说还是不同意盖,就是翻新也得写申请并且上面领导同意了才能翻新。我写了申请,可是去了几次都没有见到我们的相关大领导。拆迁吧,不拆迁!盖房子吧,不给盖!现在是凌晨2点45分,我不敢睡觉的我正在给拿我们的税收的父母官写信。
难道你们就是这样为老百姓服务的吗?难到非得房子倒了砸坏人你们才有所作为吗?难道你们非得看到我房子倒了才好逼着我们同意拆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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